市红十字会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

创建时间:2023-02-18 09:20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17上午茂名市红十字会召开市委第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会前,巡察组组长徐庆主持召开红十字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徐庆组长深刻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巡察监督重点和工作要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思元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徐庆指出这次市委对市红十字会开展巡察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红十字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市红十字会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徐庆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要贯彻巡视方针,突出监督重点,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刘思元表示,次巡察,既是市委对我会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综合考评,也是对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检查,更是对我会党组各项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全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认真配合、全力支持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虚心接受,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努力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据悉,市委第巡察组将在市红十字会工作4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8813600007;专门邮政信箱:茂名市26号信箱第三巡察组,邮编:525000;专门电子邮箱mmsjw2871166@maoming.gov.cn。市委巡察组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分―53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及《中共茂名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红十字会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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