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创建时间:2022-12-14 09:50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红十字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55号)要求和前期推荐工作情况,按照推荐要求、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确定了2个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3名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作为我市正式推荐对象,拟上报省人社厅、省红十字会参加全省评选。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2个全省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茂名市红十字会

    信宜市红十字会

  二、3名全省红十字系统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刘思元  茂名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高   茂名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 

    陈冠廷  茂名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队队长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人社厅、省红十字会反映拟入选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茂名市红十字会,电话:0668-3388366

  邮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六路20号大院。

 

               茂名市红十字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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