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红十字会招聘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创建时间:2023-09-01 15:20

    因工作需要,茂名市红十字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中文类、经济管理类、行政管理类、统计类、法律类、医学类等专业。

  (三)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文字综合能力突出的优先考虑。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撤销的;

  3.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茂名市红十字会机关综合类岗位1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 10日。

  2.报名方式:填写打印《茂名市红十字会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格请到茂名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maomingredcross.org.cn/),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茂名市红十字会(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六路20号)综合部免费报名,联系电话:0668—3388366;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相关证书证件照片报名,电子邮箱:mmshszh3388366@maoming.gov.cn。

  3.资格审查:由市红十字会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在通知应聘人员时,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采用面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据应聘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等额通知聘用候选人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通知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并经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工资待遇

  执行《茂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所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政策确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工作年限适时调整。聘用人员入职后月工资4500元(含单位按国家政策缴“五险”

  (二)合同签订

  试用2个月后,经考核合格,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实行劳务派遣、两年一签订合同的管理制度。劳务派遣人员须接受用工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依法退回劳务公司。

  九、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次招聘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668-3388322

  十、附则

  本公告由茂名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劳务合同为准。

  附件:茂名市红十字会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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